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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155 2013/11/07
今天就用「災難」來形容吧!
早上我們跟Hostel續訂一天住宿,因為原本的房間今天有人訂了,所以換到隔壁房。
一進到房中彌漫著空氣不流通混雜體味的穢氣,讓我不禁皺眉。房中還有好幾個人仍在睡覺,我們放好行李就速速離開這臭氣熏天的房間。
在此我犯了一個大錯。
儲物櫃可以上鎖,但我的鎖太小,鎖不住,實際上仍可以打開。而我拆下背包上的鎖來鎖儲物櫃,想說讓人看起來是鎖著的。
我當時完全沒想到這自作聰明的決定將造成什麼後果。
吃完早餐,Franck要去圖書館查資料,我則在Hamburg市區四處逛逛。
這是個很一般的大城市,說實在沒什麼好看的。因此下午就準備打道回府。
回到Hostel我沒立即回房,在大廳用手機上網,直到Franck回來,我們吃完晚餐,我才上樓拿我的電腦。
背包看起來一如往常,但當我打開時發現電腦不見了!
起初還以為塞到哪裡去了,結果翻遍行李仍舊沒找到。這時我才認知到不妙,我被偷了!
遺失的除了電腦還有裝電腦電源線的小包,裡面還放著我的隨身硬碟和相機充電器。
我用沙啞的聲音告訴Franck情況,並到櫃台請求協助,問他們有沒有住房記錄或攝影機。櫃台的人告訴我房間裡沒攝影機,而如果要調閱任何顧客資料必須是警方要求才能提供。他告訴我最近的警察局位置。
Franck陪我到警局,簡單描述情況後,兩位警察開車載我們到Hostel了解情況。
感覺上警察也是形式上做做樣子,畢竟,我自己也猜得到找回來的機會微乎其微。
一位警察跟我到房間看了看,另一位則請櫃台印出我猜是住房記錄的東西。不到10分鐘,警察就載我回警局做筆錄了。
問了一些基本問題後,我拿到一張報案記錄,和另一份請我回去找詳細的電腦及隨身硬碟序號。
拿著這兩張彷彿訃文一般的紙,在寒冷的夜中走回Hostel。這條五光十射的紅燈街更顯得無比醜惡、骯髒。
用Skype打回臺灣請老爸幫我找序號,還好那些包裝我都還留著。
填完資料再度送回警局,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麼。我似乎沒保失竊險,說實在,電腦被偷倒還好,但失去一路旅行至今的所有照片對我來說最痛心。
除了懊悔我還能做什麼呢?
我只希望這是場惡作劇般的惡夢,一覺醒來都將恢復正常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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