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努力地打完了認識非營利組織的報告....
一口氣打了三篇
但果然還是我所屬的動物權益那篇感覺寫得最好
果然還是因為有愛啊~~~XD
於是我就決定把這篇文章PO到這乏善可成的網誌上來囉
恩...不知道有沒有人的感覺跟我一樣這麼深的







【動物權益】
「能帶我回家嗎?」
我曾經在路上看到一隻小貓,一般來說野貓是不會主動靠近人的,但牠卻喵喵叫地往我們這群人靠近。也許是餓了吧。我注意到,小貓的眼睛似乎是受到了感染,有許多分泌物。我們幾個同學翻了翻包包,很抱歉地跟牠說:「抱歉,我們沒帶吃的東西耶。而且,我們也沒辦法養你。」於是,我們一群人繼續往前走,留下那隻小貓依舊站在夜晚的暗巷中。
一般來說,野貓在出生後大部分活不過三年。
走在通化夜市附近,一家家的寵物店比鄰而開,透明的櫥窗中「展示」著各式各樣的名種狗:拉布拉多、雪納瑞、紅貴賓.....。一隻隻的小狗如商品般放在一個個狹小的小隔間中,路人們都因牠們可愛討人憐的外表停下腳步。在一個最顯眼的櫥窗上,麥克筆的鮮豔大字寫上「電影—心動奇蹟 日本可愛柴犬」。櫥窗中四隻小柴犬或趴或坐,還有一隻較活潑的因為沒地方坐而踩到了身旁的同伴身上。有個小女孩牽著爸爸的手興奮地喊著想要養那隻可愛的小柴犬。爸爸慈祥地說:「好啊,但是你要自己照顧牠喔。」
在不遠處的垃圾桶旁,有一隻剛滿一歲的賴皮狗再找食物吃.......
大家都知道每種動物都有生命,但大家卻常常忘記,人類也是一種動物,而人類的命並沒有比其他動物的生命來的尊貴。曾幾何時,人類開始自稱「萬物之靈」;曾幾何時,人類開始自我膨脹。家裡養的小狗小貓太吵了,丟掉。路上的流浪動物太多了,殺掉。聽說有許多稀有動物很補,吃掉。我想說,人類憑什麼有資格決定其他的生命?憑什麼操其他生物的生殺大權?憑著貓狗是人類的好朋友?還是憑著自己看似比較聰明?
也許你聽過有人說:「讓孩子養寵物能培養小孩的責任心。」那你一定也聽過大人說:「這小狗太吵/長太大/會掉毛,把牠送人吧!」孰知送人送到最後還是流落街頭,而又有多少人知道流浪狗被送入收容中心七天後就將被痛苦地「安樂死」。太多太多的不知道成為抹煞一條生命的理由了,也有太多的不負責任造就了各種種族屠殺就在我們身邊發生。
是啊,你知道種族屠殺正在世界各地發生嗎?你知道預計2060年北極熊就將滅絕嗎?你知道野生紅毛猩猩可能在2012年就絕種嗎?你知道有189種鳥類可能在10年內絕種嗎?你可能不知道,因為牠們都不會說人話,牠們也不會自己投訴國際救援組織,牠們更不會找一堆記者來哭訴!
真正最沒資格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應該是人類才對啊!
你可以不要買櫥窗中的名種狗而領養收容所中的流浪狗;你可以拒絕吃魚翅以及其他已經呈現少數的物種;你可以少吹一點冷氣多爬一點樓梯;你可以少用一些紙多救一些雨林........。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,只是肯作的人實在是太少了,也許因為.....沒有人聽到地球正在哭泣吧.....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rkD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